最近很多人咨询离婚事项,有一部分客户咨询:如何搜集对方婚外情的证据?
如果有婚外情的证据,能否让对方净身出户或者少分夫妻共同财产?能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我随口说了一句,婚外情又怎么样?别把婚外情这件事看得太重,虽然婚姻法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但是婚姻法并没有给婚外情创设法律后果,什么意思?
打个比方,草坪上树个牌子,写着“小草依依足下留情”,依然会有很多人为了图方便,直接从草坪上走过去,因为不会带来任何后果,顶多是道德上的谴责。
但是如果草坪上树个牌子,写着“踩草坪者罚款100元”,相比绝大多数人在图捷径的同时,会三思而后行。这就是文学思维和法律思维的区别?法律思维要求设定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这种后果可以是身体上的(用鞭子抽5下),也可以是心里上的(罚款100元)。
也许是经济条件的渐渐上升,人的物质欲满足,而因为繁忙的工作,反而使得人精神和思想压力比较大了,近年来婚外情越来越严重,有些可能就是寻求一时的心里刺激,有些是完全的忽略了曾经的情感,走上了无法回头的路,遇上这类,真是让人很痛心,尤其是屡劝不改,死不回头的,也许真只有离婚一条路了,当然这种情况下的离婚,多半起诉都需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