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调查取证可以通过出轨的书面文件、音频视频资料、开房记录等情况进行进行处理。若确实存在上述规定的情况,就可以认定存在出轨的情况。在后续的离婚诉讼中也会对无过错方更为有利。
一、出轨调查怎样取证才有效?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只要存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构成“重婚”导致离婚的情形,无过错方都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非法同居”即“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认定公有3个要件:
1、婚外异性;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
证据可以从两种证据入手收集证据:
1、直接证据
(1)现场录像,要求能够清晰的辨认正在发生性行为的双方并没有被剪辑;
(2)现场照片,要求说明照片的来源、拍摄时间、地点等信息;
(3)书面认可,发生婚外情的当事人自己书写的保证书、承诺书、认错书等;
2、间接证据
(1)婚外所生孩子,需要对方认可,否则,需要亲子鉴定,非常麻烦;
(2)暧昧短信,取得困难。条件许可可以及时将短信内容公证。
(3)证人证言,很难独立证明婚外情事实;
(4)录音材料,一些与婚外情有关的语音记录;
二、法院认定一方出轨的证据形式
当事人自认的曾经发生过出轨过错行为的保证书、悔过书、道歉信等书面证据;
直接证明夫妻一方与其他异性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的照片、视频资料、开房记录;
实名认证能够查证属实的电话记录、QQ聊天记录、短信记录相关内容等。
因此,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各大社交平台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并且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及时留存证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