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管李先生因在微信群里骂老板被公司解雇。环绕解雇行为能否合适法令划定,李先生与公司先后履历劳动仲裁和法院诉讼。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讯决,认定该解雇行为合法,公司无须领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李先生是一名“80后”,自2015年9月就职于上海自贸区内一家消息科技无限公司,并担任市场营销总监。李先生与该公司签有三年的劳动合同,商定实行不按时工作制,根基工资3500元每月,绩效工资21500元每月。
2016年3月22日,李先生在由公司发卖人员构成的微信群中发出“hello列位,我要分开公司了,老板洗钱、骗钱,工资大要只能发到4月,大师早做预备吧”“账上钱曾经不敷了,哈哈,今天才看过”“老刘(该公司老板)什么样的人大师都清晰,哈哈,他洗钱套现”等。
3月27日,该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因李先生散播谣言等行为已严峻违反公司规章轨制,故解除与李先生的劳动合同。
李先生否定在微信群中颁发过上述言论,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恶意裁人,进而向浦东新区劳动听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该公司领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5万元。仲裁委员会以公司未供给充实证据证明系争言论系李先生所发为由,裁决该公司领取李先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35634元。
该公司不服裁决,向浦东法院提告状讼。法庭上,该公司拿出视频、颠末公证的微信聊天记实以及该公司老板刘先生利用公证处固定电线名同事的通话录音等证据。
李先生辩称,其未在微信群中颁发过上述言论,本人多年来不断利用其他微信号,未利用过视频中显示的微信号。5名同事仅是碍于人情,随声拥护刘先生。为此,李先生向法庭供给了此中4名通话人的文字申明。
法院审理后认为,通话录音证据显示,有多位同事确认李先生在微信群中发过上述消息。视频证据显示,微信群中颁发上述言论的微信号对应的名字为李先生,在该消息之前,有人与该微信号聊天时以“李总”相等;微信聊天记实显示,有人发给刘先生一张微信群聊天截屏,该截屏内容与前述视频中的内容不异。
李先生虽否定利用过该微信号,但并未供给其在2016年3月前利用过其他微信号的证据。李先生供给的证据仅为4名同事的书面证言,在证明力上弱于该公司供给的公证文书;从该公司供给的证据来看,4人并非随声拥护,而是清晰地陈述了相关内容。分析上述环境,法院采纳被告公司的主意,认定李先生在微信群中颁发过前述言论。
李先生未举证证明公司老板刘先保存在“洗钱套现”等行为,前述言论应认定为谣言。其在微信群中漫衍谣言,教唆公司与员工间的关系,违反了该公司员工手册的划定,公司据此解除两边劳动合同并无不妥,故该公司无需领取补偿金。